《原沈阳新城化工厂地块及周边区域监测》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公示

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相关规定要求,现将《原沈阳新城化工厂地块及周边区域监测》项目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
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异议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、水平、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,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。

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署法定代表人姓名,并写明联系人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

凡表明真实身份、如实提出异议意见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。我们将对异议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,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。

联系人:岳倩

联系地址:生态所北楼125室

联系电话:024-83970317

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

2023年8月4日

附件:受委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

1、辽宁康宁检测有限公司,总金额26.4万元

机构营业范围:检验检测服务;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;职业卫生技术服务;辐射监测;放射性污染监测;放射卫生技术服务;建设工程质量检测;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;室内环境检测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;出入境检疫处理;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;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;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开展专业鉴定服务;认证服务;药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;环境保护监测;环保咨询服务;生态资源监测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;土地调查评估服务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海洋环境服务;生物质能技术服务;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;水土流失防治服务;节能管理服务;碳减排、碳转化、碳捕捉、碳封存技术研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计算机系统服务;软件开发;软件销售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仪器仪表修理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仪器仪表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机构负责人:刘有桓

外拨方式:一次性拨付,拨付金额26.4万元。

委托工作内容:按照《原沈阳新城化工厂地块及周边区域监测》项目中检测内容、频次等要求进行检测。


附件下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