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原满族自治县椽子沟村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合作》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公示


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《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管理办法》(科应生所字〔2024〕75号)等规定要求,现将《清原满族自治县椽子沟村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合作项目》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
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异议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、水平、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,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。

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,并写明联系人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,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

凡表明真实身份、如实提出异议意见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。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,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。

联系人:岳倩

联系地址:生态所北楼125室

联系电话:024-83970317 

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

2025年9月9日

附件:受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

1、清原满族自治县忠英中药材种植农场,总金额18.6万元。

机构营业范围:中草药种植;中草药收购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食用农产品零售。

机构负责人:季忠英

项目负责人:张金鑫

2、外拨方式:分期付款,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13万元;2025年12月支付3万元;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2.6万元

3、委托工作内容:1、开展辽藁本、威灵仙、黄精、苍术、龙胆的标准化种植实验,在试验地块开展包括播种移栽、用药、用肥、灌溉、除草、收获、加工等所有种植流程。2、负责种植管理及日常维护,配合研究所完成记录填写和定期取样,样品包括中药材、土壤、灌溉水、农药肥料等投入品。3、保障监控监测设备、围栏道路等基础设施安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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