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《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管理办法》(科应生所字〔2024〕75号)等规定要求,现将《宣教片项目拍摄制作》项目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异议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、水平、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,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。
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,并写明联系人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
凡表明真实身份、如实提出异议意见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。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,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岳倩
联系地址:生态所北楼125室
联系电话:024-83970317
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
2025年9月2日
附件:受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
1、辽宁电广新媒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,总金额7.05万元。
机构营业范围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馆藏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5G通信技术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文艺创作;大数据服务;数字技术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软件开发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版权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平面设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咨询策划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家用电器销售;家用视听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销售代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艺术品代理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通信设备制造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
机构负责人: 何倩
外拨方式:一次性拨付,拨款金额7.05万元。
委托工作内容:《宣教片项目拍摄制作》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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