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本植物》图书资助出版项目经费外拨事项公示


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相关规定要求,现将《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本植物》图书资助出版项目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
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异议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、水平、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,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。

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,并写明联系人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和电子信箱。

凡表明真实身份、如实提出异议意见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。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,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。

联系人:岳倩

联系地址:生态所北楼125室

联系电话:024-83970317

 

 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

2025年8月15日    

 

附件:受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

1、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,总金额9.80万元。

机构营业范围:科学技术、文化教育类电子出版物、音像制品、网络(含手机网络)出版物出版,本版图书批发兼零售(允许通过互联网从事本版图书批发零售业务),图书出版,图书租型,版权贸易,出版及相关业务培训,会议及展览服务,信息咨询服务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,印刷机械、油墨、文化用品、纸张进出口,录像设备、录音设备进口,包装、装潢美术设计,电子计算机排版、印刷品复膜及印刷技术咨询服务,纸张、纸浆、装饰材料、教学仪器、工艺美术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百货、五金交电、机电产品、普通机械、建材、化工原料及产品(危险化学品除外)、塑料制品、汽车配件、汽车用品销售。

机构负责人:陈刚

外拨方式:一次性拨付,拨款金额9.80万元。

委托工作内容:《辽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本植物》图书资助出版项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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