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沈人社发〔2022〕27号)有关要求,根据《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人才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科应生所字〔2023〕34号),确定自主认定人选C类共计2人。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人员名单附后。
对以上公示人选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向人事教育处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并提供必要依据材料。
附件:人才认定评审结果名单
联系部门:人事教育处
联系人:高振蕊 联系电话:024-83970205
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
2024年9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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